复制、粘贴、提交
或许是大学生应付作业最简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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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同、抄袭
或许是老师在批作业中最直观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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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
论文抄袭的法律问题
论文抄袭是什么?
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的作品通常是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从抄袭的形式看,抄袭有低级抄袭和高级抄袭两种。低级抄袭是指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高级抄袭是指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
论文抄袭的案例
2019年2月8日,翟天临称其不知道“知网是什么”,引发网友一片哗然,有网友发现翟天临在《广电时评》发表的《谈电视剧〈白鹿原〉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论文的查重率竟高达39.4%,引发网友对其毕业论文和学位的质疑。随后北京电影学院展开调查,最终撤销翟天临博士学位,取消陈浥博导资格。
2019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6届研究生章胜玉的硕士学位论文《培训投资回报评估理论研究》,全文抄袭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2005届研究生李洁的硕士学位论文《培训投资回报评估理论及其应用》。两篇论文的中英文摘要、正文几乎完全雷同,而参考文献更是100%雷同。
2019年3月27日,云南财经大学一教师发帖称湖南大学硕士毕业生刘梦洁的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她的博士论文选题,随后湖南大学展开调查,最终撤销涉事的刘梦洁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洪源警告处分,取消其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2019年7月,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查出一名学术造假的副教授。对于该校被网络举报的徐承彬副教授在2007年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上的论文与2005年赵洁红等人在《长春工程学院学报》上的论文高度相似,存在严重的论文抄袭和学术不端行为,因此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决定,解聘徐承彬副教授的职称,并调离其教学工作岗位。
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
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认定标准是“接触加实质性相似”。一般情况下,很容易根据已有证据或事实证明存在“接触”,甚至可以直接推定存在“接触”,如果被告的作品与原告的作品明显相似,足可合理排除被告独立创作的可能性,即使没有其他接触的证据,也可以推定被告接触了原作品。对于“实质性相似”,尤其是指侵权作品中体现创作者个性的部分与原作的独创性部分实质性相似,而实质性相似则要根据文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论文抄袭的责任
第一,学位论文抄袭,取消学位资格,撤销学位证书;期刊论文抄袭,撤稿处理。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二,侵犯他人著作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用于本公众号公益普法)
供稿:法学专业党支部